“您好,是公积金中心吗?今天,我的公积金账户里多了一笔钱,这是真的吗?是什么钱?”6月30日下午,我县住房公积金2022-2023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接到很多这样的咨询确认电话。本年公积金账户结息全县共有1926家缴存单位,77471名缴存职工,共结息约4043万元,人均结息521.85元。缴存单位比去年增加9.49%,结息金额增加293万元,同比增长7.81%。
本次结息年度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结息利息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温馨提示:广大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支付宝市民中心->绍兴公积金、“浙里办”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多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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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另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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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昌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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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