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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广大各族干部群众:
春风送暖,又逢清明。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缅怀先辈、祭奠英烈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生态文明,有效防止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值此之际,我们向全州广大各族干部群众发出“无火清明”倡议:
一、自觉禁止野外用火。进入林区、草场上坟祭奠要自觉扫“防火码”,主动上缴火种,做到“无烟上坟”“文明祭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香烛、不烧纸钱。在林区、草场内做到不吸烟、不野炊、不烧荒草、不在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火种,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推行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积极倡导鲜花祭、植树祭、网祭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建立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情感表达、家风传承上来,每个人从我做起,树立现代文明的祭祀观念。
三、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广大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各种不文明祭祀,敢于制止在林区、草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邻乡亲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扩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覆盖面,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努力营造“人人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你我他。遇到野外违规用火,要进行劝诫并制止,劝诫无果的,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不做旁观者。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不要惊慌失措,要科学合理避险,不盲目参与扑救火灾,应及时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上山莫把火种带,青山常绿森林在;思亲莫让烟尘扰,文明新风慰先人。广大各族干部群众,让我们携手行动,争当文明祭祀的带头人,自觉移风易俗,做到文明祭祀,共度绿色、平安、低碳、文明的清明节,构建美丽生态德宏新风尚。
德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3月21日